创新大厦管理办法
  为规范重庆高新区创新大厦的租赁和管理,创造优化的企业发展环境,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,加速重庆高新区软件企业向规模化、产业化和国际化发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  一、创新大厦基本情况
  创新大厦位于石桥铺科园一路5号,是装有电梯的8层软件专业孵化器,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,由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创新中心)负责管理和运营。创新中心系高新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,在高新区管委会的领导下,承担创建高新区科技创新孵化体系的职能。
  创新大厦功能定位为创新中心的管理服务和软件企业孵化。一层为商务中心,二至六层用于扶植有发展前景的软件企业,七层为中介服务机构和创新中心管理用房,八层为公用的会议和讲座设施。创新中心将提供软件研发、生产和经营场地以及高新区信息、通讯、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,通过对入孵企业的系统培训和咨询,提供政策、融资、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以及资金的扶植,形成软件产业的集聚效应,降低创新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,从而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。
  二、优惠租金
  创新大厦统一租金标准为28元/m2﹒月,含物业管理费,免水费,电费按表收取。依据入驻企业的具体情况,可由创新中心给予适当的优惠。
  三、入驻企业条件
  1、入驻企业必须是在重庆高新区工商分局注册、在高新区税务机关纳税的从事软件及相关技术产品开发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;
  2、优先考虑通过双软认证,具备自主开发能力,有一定的先期开发基础和市场前景的企业;
  3、企业形成高水平管理团队,股权明晰,运行机制良好。
  四、申请进驻企业应向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:
  1、企业入驻申请表(由创新中心提供)。
  2、企业的科技创业者和管理团队的人员基本情况,身份证明。
  3、简要可行性报告。
  4、项目技术证明材料(技术成果鉴定证书、专利证书、查新报告等)。
  5、企业工商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及财务报表等复印件。
  五、企业入驻程序
  1、企业向创新中心提交完整入驻申请材料;
  2、创新中心根据企业情况和场地条件进行审批;
  3、获准企业与中心签订租赁合同,办理入驻手续;
  六、物业管理
  创新大厦的物业管理为入驻企业提供水电供应、公共地带卫生保洁、报刊邮件收发、总体安全保卫和其它商务服务。
  七、本办法经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执行。
  八、本办法由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负责解释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二年十二月十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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